話說我從米國回來之後一直找不到我的皮帶,然後有天在另一個房間找到,
結果是:我哥拿去用了!我哥拿去用了!我哥拿去用了!我哥拿去用了!我哥拿去用了!我哥拿去用了!我哥拿去用了!
(我哥竟然可以用我的皮帶!!)
總之,今天鼓起勇氣跟fish提:2016年一起去跑舊金山馬拉松如何?
勇者fish欣然答應,還說跑不完大不了用走的!
(我看了官網照片發現很多地方我還真的走過…←真希望有個走路馬拉松←大概要走了兩天)
所以我這個討厭運動的肥佬決定兩年後去跑舊金山馬拉松。
(事實上我光想就覺得腰有點痛…= =)
總之…練習吧!(練習吃可能比較快←沒有用的傢伙)
看到地圖我膽寒了………
我覺得我會在金門公園落單然後被熊吃掉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!!!!!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