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いつでもそう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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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下就是一個去演唱會也不會站起來搖手的傢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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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又不知不覺越抬越高(畢竟要去打人←並不是!)

跑前一天晚上擦好指甲油,當天貼紮把左腳腳踝包起來,然後右腳四頭肌有點痛所以延痛點貼了一條(不確定可不可但覺得好像比較舒服),裝好水帶好行李,早早就寄好物(這次終於沒有迷路了),還在集合點跟跑友集合,然後全馬跑友出發後教練帶大家做了暖身然後再去撇一次尿,準備出發。
最後148分鐘完賽,不太滿意但勉強接受,跑完並沒有特別累的感覺,本以為自己會很抓馬的摔進終點線然後直接吐滿地(話說其實就算跑6’30”也吐不出來…),然後在終點被來加油的友人ゆ和學姊S(跑團第一個全馬破四的正妹)捕獲,學姊叫我時拍一下我的手臂,然後驚嚇說:好黏!(跑完就變黏鼠板了XDD)
另一個妹ㄚ回來時整個人是黑色的,本很驚嚇她怎麼會曬得這麼黑,我把右腳的貼紮撕下來發現也一條白的,但回家洗好澡之後發現變黑應該是基隆路地下道的空汙…

回家吃完飯先用按摩槍,一邊打小腿一邊慘叫,然後拉個筋;晚上上完日文課回家後再用滾筒,然後再拉一次筋(當年開始重訓時有這麼認真放鬆的話就好了←人生為什麼沒有後悔藥?)
今天早上起來沒有不良於行,然後去做了復健,做完復健在同安街三個不同攤位買了三種不同食物進公司吃午飯。

明明跑21公里其實也才消耗一千五百多大卡,卻還是覺得可以墮落很多天(遠目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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